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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1
版权局关于2023年全国著作权登记情况的通报
来源 | 国家版权
国版发函〔2024〕5号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全国著作权登记总量达8923901件,同比增长40.46%。
二、作品著作权登记情况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和版权保护中心作品登记信息统计,2023年全国共完成作品著作权登记6428277件,同比增长42.30%。
全国作品著作权登记量总体呈现大幅增长趋势,登记量较多的分别是:北京市1101072件,占登记总量的17.13%;山东省873826件,占登记总量的13.59%;福建省710648件,占登记总量的11.06%;版权保护中心493070件,占登记总量的7.67%;上海市412660件,占登记总量的6.42%。以上登记量占全国登记总量的55.87%。
相较于2022年,河南、西藏、山东、福建、河北、江西、云南、青海的作品著作权登记量增长率超过100%;新疆、湖南、广西、内蒙古、辽宁、天津、吉林的作品著作权登记量增长率超过50%。
从作品类型看,登记量多的是美术作品3296437件,占登记总量的51.28%;第二是摄影作品2501968件,占登记总量的38.92%;第三是文字作品329128件,占登记总量的5.12%;第四是影视作品118544件,占登记总量的1.84%。以上类型的作品著作权登记量占登记总量的97.17%。此外,还有录像制品42793件,占登记总量的0.67%;图形作品35547件,占登记总量的0.55%;音乐作品25766件,占登记总量的0.40%;录音制品19446件,占登记总量的0.30%;模型、戏剧、曲艺、建筑作品等共计5946件,占登记总量的0.09%。
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情况
根据版权保护中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信息统计,2023年全国共完成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 2495213件,同比增长35.95 %,登记数量和增速均创5年来新高。
从登记区域分布情况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区域主要分布在东部地区,登记量约147万件,占登记总量的59%。
从各地区登记数量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量较多的省(市)依次为:广东、北京、江苏、浙江、上海、四川、山东、湖北、安徽、陕西。上述地区共登记软件著作权约175万件,占登记总量的70%。其中,广东省登记软件著作权超过26万件,占登记总量的11%。
四、著作权质权登记情况
根据版权保护中心著作权质权登记信息统计,2023年全国共完成著作权质权登记411件,同比增长17.43%;涉及合同数量382个,同比增长31.27%;涉及作品数量2082件,同比增长36.88%;涉及主债务金额995817.4万元,同比增长82.82%;涉及担保金额985783.88万元,同比增长80.85%。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质权登记361件,同比增长28.01%;涉及合同数量361个,同比增长28.01%;涉及软件数量2032件,同比增长39.85%;涉及主债务金额917149.06万元,同比增长148.30%;涉及担保金额907399.56万元,同比增长145.83%。
作品(除计算机软件之外)著作权质权登记50件,同比下降26.47%;涉及合同数量21个,同比增长133.33%;涉及作品数量50件,同比下降26.47%;涉及主债务金额78668.34万元,同比下降55.13%;涉及担保金额78384.32万元,同比下降55.46%。
各地区著作权主管部门和著作权登记机构要进一步提高著作权登记工作效能,推动著作权登记工作助力版权产业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
版权局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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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4
苏州市第三批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工程成长型、
为全面提升我市知识产权综合实力,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苏府办〔2021〕136号)要求,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工程,建立“苏州市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工程管理平台”,完善入库培育、梯队建设、动态管理的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工作体系,按照知识产权成长型企业、优势型企业企业三级由低到高逐级培育。经企业申报入库、属地审核推荐、市级审核、信用审查等程序,对苏州市第三批知识产权成长型、优势型、**型企业拟公布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1月29日
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书面向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联系电话。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知识产权产业促进处 0512-69821307;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188号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附件1 苏州市第三批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工程成长型企业名单
附件2 苏州市第三批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工程优势型企业名单
附件3 苏州市第三批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工程企业名单
来源: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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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7
苏州高企协会举办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实
1月10日,苏州高企协会举办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实务培训,本次培训邀请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财务重点围绕高企申报材料编写实务和高企财务评审要求及常见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讲解和辅导,共计31位会员代表参加。
技术围绕高企申报材料编写,从研发项目编写、验收报告编写、研发项目和知识产权的布局、高新技术产品编写等方面进行了细致和深入的讲解。通过典型案例分析,重点材料的撰写范例手把手教学。
财务围绕高企财务评审要求及常见问题,从如何有效识别研发活动及记录研发费用、高企申报财务要求、高企后续税务管理等方面,讲解了高企申报过程中的注意要点。
今年协会会员中有190家企业将进行重新认定,协会将通过上门辅导、培训宣讲、材料预审等多种形式为会员单位的高企申报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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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7
苏州市科技局召开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动
10月25日,市科技局召开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动员大会,科技部门相关负责人、拟申报企业代表等240余人参会。
会议对全市高企申报工作进展及相关重点指标情况进行通报,并就推进下阶段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高度重视。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不仅仅是为了获得政策优惠,更是为了推动企业的创新发展,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企业领导层要亲自牵头,协调各方,促进部门间紧密配合,让申报材料更客观真实地反应企业创新发展情况。
➤提前规划。完整、全面的高质量申报材料是企业通过高企认定的关键。企业要对照申报要求尽早准备好全套材料,重点针对近三年研发投入、知识产权和成果转化等方面的需要提前进行布局解决。
➤确保质量。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把好申报材料的质量关,避免出现材料不完整、数据不一致等问题。
技术李东波从申报书及申报附件的内容逻辑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强调了现阶段企业工作的重点方向。
财务专家贺克亮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财务要求、财务专家评价表解析、高企认定申报材料、财税资料的规范与关联性等方面,讲解了高企申报过程中的注意要点。同时,从财务评审的角度分析了常见错误,并给出合理化的建议。
会后,企业人员针对高企申报过程中的相关问题与专家们做一对一交流。
本次培训,专家解读政策细致到位,分析问题条理清晰,帮助企业更好地了解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和标准,让企业更有针对性的做好申报准备,对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具有积极的推进作用。
来源:苏州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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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6
制造业企业2023年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申报
特 别 提 醒
企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才能填报“2023年**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申报”
(一)企业为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且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网企业注册基本信息填报的所属行业为C制造业;
(二)2023年1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企业从事制造业业务相应发生的销售额合计占全部销售额比重50%(不含)
申报通知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制造业企业是指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称地方工信部门)会同同级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确定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制造业企业名单。进入名单的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企业为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上填报的“所属行业”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制造业”门类(C门类);(二)2023年1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企业从事制造业业务相应发生的销售额合计占全部销售额比重50%(不含)以上。
三、申请列入名单的企业应于2023年10月12日前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根据提示进入相应模块进行申报,生成纸质文件并加盖公章后报地方工信部门。地方工信部门10月17日前将确定的名单推送同级税务部门,同时报送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样式见附件1)。申报企业可于10月17日后从信息填报系统中查询相关情况,在当期一并计提前期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未及时申报企业后续可继续申报,地方工信部门于每月底前将确定的名单推送同级税务部门,同时报送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四、2023年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申请列入名单的,应于2024年3月31日前根据本通知第二条要求提交补充申报,由地方工信部门于2024年4月10日前形成补充名单推送同级税务部门,同时报送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补充申报企业可于2024年4月10日后从信息填报系统中查询相关情况,在当期一并计提前期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
五、地方工信部门在确定名单时,应在符合政策规定的前提下,着力支持但不限于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企业、**制造业集群内企业等。
六、名单采取“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申请方式,企业对所提供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地方工信部门应对名单内企业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如发现存在不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形成不再享受**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名单(样式见附件2),于次月1日前推送同级税务部门并报送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名单内企业自不符合政策条件之月起不再享受政策。
附件:
1.2023年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制造业企业名单
2.不再享受**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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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5
开发区召开2024年复审高企认定工作培训会
为进一步做好
2024年到期高企申报动员工作
提高高企复审率及通过率
10月20日
开发区组织召开
2024年复审高企认定工作培训会
全区87家复审企业参加了培训
会上,开发区科技局从近两年复审高企整体的申报认定情况入手,着重就申报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市区两级高企奖励政策进行了讲解。
在专题培训中,财务专家围绕高企认定财务注意事项及审计要点,佐以案例分析进行了详细解读;技术专家聚焦知识产权申报规划,帮助企业梳理知识产权失分点、指导企业如何挖掘申报知识产权。昆山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就高企季报、火炬年报等各类高企报表填报进行解析。在答疑环节,参会企业踊跃提问,专家一一答疑解惑。
鼎镁新材料、澜起电子、美和机械作为企业代表做了现场分享,表示今天的培训内容重点突出,干货满满,帮助企业梳理了申报要点,提振了申报信心。
近年来,开发区坚持打造“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上市企业”企业成长链条,注重科技企业的梯度培育。2023年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663家(截止第七批),完成申报高新技术企业333家、瞪羚企业31家、江苏独角兽7家。
下一步,开发区将继续坚持“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模式,不断激发企业科技创新活力,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
来源 | 科创Talk
审核 | 陈岚 朱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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