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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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办理 15611985901 刘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 **章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 **条 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分为一级、 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 第二条 取得一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 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 件: (—)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 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 (三) 最近3年内承担过下列第1子项所列工程以及第2、第3子 项所列工程任意一项,且工程质量合格: 1.33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2座或者22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 站5座; 2..330千伏以上架空线路300公里或者220千伏架空线路500公 里; 3.220千伏以上电缆线路80公里或者跨越塔标高100米以上的 跨越工程1项。 (四) 最近3年内从事电力设施安装业务**年工程结算收入2 亿元以上; (五) 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 装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六) 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70人以上,其中具有电力相关 专业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50人以上; (七) 电力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15人以上; (八) 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12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70人以 上,特种电工20人以上且各专业人数不少于5人; (九) 专职预算、质检人员各3人以上,安装工长20人以上; (十)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 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5人以上; (十一)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具设备; (十二)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三条 取得二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 以从事22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 下列条件: (一) 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 净资产2400万元以上; (三) 最近3年内承担过下列第1子项所列工程以及第2、第3子 项所列工程任意一项,且工程质量合格: 1.22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4座或者11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6 座; 2.220千伏架空线路400公里或者110千伏架空线路500公里; 3.220千伏电缆线路40公里或者110千伏电缆线路80公里。 (四) 最近3年内**年工程结算收入1亿元以上; (五) 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 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六) 专业技术疫经济管理人员50人以上,其中具有电力相关 专业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30人以上; (七) 电力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6人以上; (八) 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9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50人以 上,特种电工15人以上且各专业人数不少于3人; (九) 专职预算、质检人员各2人以上,安装工长12人以上; (十)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 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4人以上; (十一)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具设备; (十二)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四条取得三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 以从事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 下列条件: (一) 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 净资产1200万元以上; (三) 最近3年内承担过下列第1子项所列工程以及第2、第3子 项所列工程任意一项,且工程质量合格: 1.11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2座或者1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工程4 项; 2.110千伏线路200公里或者10千伏线路400公里; 3.110千伏电缆线路40公里或者10千伏电缆线路100公里; (四) 最近3年内**年工程结算收入3000万元以上; (五) 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 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六) 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20人以上,其中具有电力相关 专业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10人以上; (七) 电力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2人以上; (八) 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4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25人以 上,特种电工8人以上且各专业人数不少于2人; (九) 专职预算、质检人员各1人以上,安装工长6人以上; .(十)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 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3人以上; (十一)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具设备; (十二)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五条取得四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 以从事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 下列条件: (一) 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 净资产300万元以上; (三) 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4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 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四) 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10人以上,其中具有电力相关 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3人以上; (五) 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25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13人以 上,特种电工5人以上且各专业人数不少于1人; (六) 预算、质检人员各1人以上,安装工长3人以上; (七) 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 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1人以上; (八) 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具设备; (九) 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六条取得五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 以从事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 下列条件: (一) 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 净资产150万元以上; (三) 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 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四) 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5人以上,其中具有电力相关专 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2人以上; (五) 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1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5人以上, 特种电工2人以上;- (六) 预算、质检人员各1人以上,安装工长2人以上; (七) 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 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1人以上; (八) 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具设备; (九) 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章 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 第七条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分为一级、 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 第八条 取得一级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 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维修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 件: (一) 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 净资产4800万元以上; (三) 连续2年以上从事330千伏以上线路及变电设施维修活动 的经历或者连续3年以上从事220千伏线路及变电设施维修活动的经 历; (四) 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维修 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五) 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50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 工程技术人员30人以上; (六) 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8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50人以 上,特种电工15人以上; (七) 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 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5人以上; (八) 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维修机具设备; (九) 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九条 取得二级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 以从事22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维修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 下列条件: (一) 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 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 (三) 连续3年以上从事110千伏以上线路及变电设施维修活动 的经历; (四) 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维修 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五) 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30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 工程技术人员20人以上; (六) 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6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35人以 上,特种电工10人以上; (七) 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 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4人以上; (八) 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维修机具设备; (九) 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条取得三级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 以从事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维修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 下列条件: (一) 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 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三) 连续3年以上从事10千伏以上线路及变电设施维修活动的. 经历; (四) 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维修 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五) 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15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 工程技术人员10人以上; (六) 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4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25人以 上,特种电工7人以上; (七) 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 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3人以上; (八) 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维修机具设备; (九) 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取得四级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 可以从事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维修活动。申请人应当具 备下列条件: (一) 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 净资产300万元以上; (三) 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维修 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四) 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10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 工程技术人员3人以上; (五) 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2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12人以 上,特种电工4人以上; (六) 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 作,安全管理人员1人以上; (七) 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维修机具设备; (八) 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取得五级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 可以从事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维修活动。申请人应当具 备下列条件: (一) 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 净资产150万元以上; (三) 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维修 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四) 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5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 程技术人员3人以上; (五) 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8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4人以上, 特种电工2人以上; (六) 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 作,安全管理人员1人以上; (七) 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维修机具设备; (八) 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三章 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 第十三条 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分为一级、 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 第十四条 取得一级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 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 条件: (一) 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 净资产4800万元以上; (三) 连续2年以上从事330千伏以上线路及变电设施试验活动 的经历或者连续3年以上从事220千伏线路及变电设施试验活动的经 历; (四) 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试验 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五) 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50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 工程技术人员35人以上; (六) 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35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10人以 上,特种电工15人以上; (七) 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 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5人以上; (八) 固定经营场所总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各类专业试验室 和试验33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场所及设备; (九) 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 取得二级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 可以从事22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申请人应当具 备下列条件: (―)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 净资产2400万元以上; (三) 连续3年以上从事110千伏以上线路及变电设施试验活动 的经历; (四) 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试验 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五) 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30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 工程技术人员20人以上; (六) 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25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8人以上, 特种电工10人以上; (七) 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 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4人以上; (八) 固定经营场所总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各类专业试验室 和试验22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场所及设备; (九) 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 取得三级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 可以从事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申请人应当具 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 净资产1200万元以上; (三) 连续3年以上从事10千伏以上线路及变电设施试验活动的 经历; (四) 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试验 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五) 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20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 工程技术人员15人以上; (六) 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1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3人以上, 特种电工6人以上; (七) 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 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3人以上; (八) 固定经营场所总面积600平方米以上,各类专业试验室和 试验11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设备; (九) 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取得四级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 可以从事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申请人应当具 备下列条件: (—)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 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三) 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试验 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四) 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10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 工程技术人员4人以上; (五) 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6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2人以上, 特种电工3人以上; (六) 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 作,安全管理人员1人以上; (七) 固定经营场所总面积400平方米以上,各类专业试验室和 试验35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设备; (八) 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取得五级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 可以从事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申请人应当具 备下列条件: (一) 具备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 净资产300万元以上; (三) 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试验 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四) 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5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 程技术人员3人以上; (五) 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4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2人以上, 特种电工2人以上; (六) 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 作,安全管理人员1人以上; (七) 固定经营场所总面积300平方米以上,各类专业试验室和 试验1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设备; (八)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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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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