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都地区芒康县莽错灌区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芒康县人民**,建设资金来自**投资,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和招标范围:莽错灌区为IV等小(1)型,主要建筑物为4级,次要及临时建筑物为5级,取水枢纽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设计灌溉面积19241亩。修建干渠30.80公里,暗渠长5.32公里,渠系建筑物97座,其中:分水口71座、农桥4座、排洪渡槽1座、过水渡槽17座、陡槽4座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为准)。
2.2建设地点:芒康县境内。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芒康县莽岭干渠工程。(其中改造干渠19.70㎞、分水闸65座、农桥2座、陡槽4座、渡槽10座、泄洪槽1处、铸铁闸门65扇、进水闸启闭机65台等)。
二标段:芒康县徐中干渠工程。(改造干渠11.096㎞、新建取水枢纽1座;含溢流堰、覆盖段、消力池、海漫段、冲砂闸、进水闸、上游河道翼墙、下游河道翼墙、渠道工程。分水口6处、农桥2座、渡槽7座、铸铁闸门8扇、进水闸门启闭机8台等)。
2.4计划工期: 14 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且已按照西藏自治区水利厅“藏水建函【2012】4号”文件要求在区水利厅建设与管理处备案,近三年内承建过类似工程并有相应的有效证明材料;技术人员和施工设备能满足本工程的技术要求;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并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为实施本工程所必须的流动资金。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 年7月18日至 2012 年7月24日,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2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持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西藏自治区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证、项目经理注册证、技术负责人***、五大员上岗证、法定代表人***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明的授权委托书、经办人***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证,复印件留存)等企业相关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元,售后不退。
昌都地区芒康县莽错灌区工程招标公告
2012-08-07 点击: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