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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支持欧盟和印尼签署的划时代性反非法伐木协定
2017-03-30  点击:26
9月30日,印度尼西亚政府与欧盟在布鲁塞尔签署了《欧盟-印度尼西亚自愿合作伙伴协定》(Voluntary Partnership Agreement)(以下简称VPA),该协议为出口欧盟的木材许可设定了统一标准。这也标志着印尼成为了**与欧盟签订VPA的亚洲**。APP对此表示欢迎和支持。 

        当印尼国内的木材许可制度正式达到这些标准时,就意味着这些木材将同时符合《欧盟木材法规》(European Union Timber Regulation)(以下简称EUTR)中有关木材合法性严格的尽职调查标准。在这种情况下,欧盟进口商能够充满信心、无后顾之忧地与印尼在此方面开展贸易合作。 

        同时,这一协议的签订也有助于进一步扩大中国浆纸公司对欧盟的出口:凡是使用符合VPA协议标准的印尼木材制成的纸品,其出口也将得到欧盟市场的认可。除造纸业外,包括家具、建材在内的林产品企业,凡使用印尼国内符合其木材许可制度的木材原料而生产的木材产品也都能得到欧盟市场的认可,为其出口贸易提供了有利条件。 

        APP 可持续发展董事总经理 Aida Greenbury 表示,“APP积极支持《欧盟森林执法、施政和贸易行动计划》(The European Union’s Forest Law Enforcement, Governance and Trade),并对VPA的签署表示欢迎。一旦生效,该协议将在木材合法性问题上为我们的客户提供又一重保障;而客户对于印尼木材产品的信心,也将因印尼木材在亚洲市场上****的合法性保障而得到增强。” 

        “APP 目前正在实施公司历史上覆盖范围最广的森林保护计划,该计划使我们在确保木材合法性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停止所有天然林作业。我们将公司‘森林保护政策’(Forest Conservation Policy)视为迈向全球森林资源管理的重要一步,而 VPA的签署也是其重要组成之一。” 

        2009 年,在就VPA签署进行磋商的同时,印度尼西亚政府颁布了《木材合法性保障制度》(Sistem Verifikasi Legalitis Kayu) (以下简称SVLK)许可机制。目前,有独立的评估系统来监测这一制度的实施。 

        APP 已在公司上下实行了 SVLK 验证流程。早在 2007 年,APP 的一家工厂就被选为该项目的实施试点。并且,APP也按照印尼政府规定的期限,使其下属所有工厂设施的运行都符合 SVLK流程。 

        APP在2013年2月宣布实施“森林保护政策”,承诺立即停止所有天然林作业。配合实施此项政策的同时,相应开展一系列天然林评估作业,用以界定APP 供应商林地中属于高碳储量 (HCS) 和/或高保护价值 (HCV)林的区域,进而对其加以保护。 

备注 

《欧盟森林执法、施政和贸易行动计划》(The European Union’s Forestry Law Enforcement Governance and Trade)(以下简称FLEGT)于2005年启动,旨在确保只有合法采伐的木材才能进入欧盟单一市场。FLEGT 体系拥有两个重要部分: 

        于2013 年起实行的《欧盟木材法规》。这项法规对所有在欧盟市场交易木材或木材产品的贸易商设定了严格的尽职调查要求,以确保他们的产品来源于合法采伐的木材。 

        《自愿合作伙伴协议》(VPAs);如果欧盟和第三个**签署这项协议,就意味着他们同意并执行严格的木材认证和合法性标准。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从该**市场进口商品的 EUTR 尽职调查要求。 

        欧盟和印尼于 2011 年完成了实质性 的VPA 谈判,并于 2013 年 9 月 30 日签署了最终协定。在完成对印尼 SVLK 许可制度的最终审核,并确认 SVLK 制度符合 VPA 所认可的标准之后,该协议将正式生效。届时,所有印尼出口的符合规定的木材产品将被归为“FLEGT–已许可”类,并将自动被视为符合EUTR的规定。欧盟还正与其他各类市场开展 VPA 谈判。
文章来源:金东纸业电子商务官方旗舰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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