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近期计划实施柴油车
国四排放标准相关情况调研的紧急通知
致各柴油车经销商企业:
2013年6月25日我汽车商会向各柴油车经销企业发布了《关于深圳市实施国四柴油标准缓冲期的通知》,通知中已明确提示各企业8月1日前向厂家定购的车辆可按目前执行的环保标准进行注册登记,待深圳达到国四排放标准执行条件后也会给大家一定时间的缓冲期。由于目前北京、广州、惠州等地均已明确发布实施,深圳应部委要求也需加快脚步,为减少企业损失,提早做好应对,深圳市机动车排污监督管理办公室与我汽车商会召开了紧急情况座谈会,会中相关领导明确提出将考虑企业的经营因难,拟定相关调研报告报送至有关部门,尽量争取一定的缓冲时间给企业平稳过渡,但是否能有过渡期及过渡期的时间多长目前均无法确定,一旦要求执行时间将非常紧迫。
深圳柴油国四已势在必行,随时都有实施的可能。经与环保部门沟通后现我会对深圳各柴油车经销企业国三排放车辆库存情况及各品牌厂家国四排放车型的生产情况进行统计,请大家积极配合如实填写统计表,为市环保部门起草报告争取时间提供有力支撑。
同时再次提醒各企业提前做好准备,根据自身销售量尽早与厂家、上级销售网点沟通协商,合理安排库存,保障企业不受经济损失平稳过渡。
附件:《柴油汽车经销商国三车辆库存、国四车辆订购情况汇总表》,请各柴油车企业于7月18日中午12:00前回传情况汇总表至商会。
联系人:贡亮明 洪春梅 83784327 83173464
传真:83279645
深圳市汽车经销商商会
二○一三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