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办理服务
、办理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登录企业注册所在地**能源局派出机构门户网站查询相关规定,确定申请事项并准备申请材料;
(二)申请人根据填报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三)**能源局派出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查。经受理审查,申请事项不属于本机构职权范围的,应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行政许可决定书》;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在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出具《行政许可材料补正告知书》;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申请并出具《行政许可受理单》;
(四)行政许可申请正式受理后,**能源局派出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在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
(五)**能源局派出机构对于准予许可的,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颁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不予许可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书》。
八、办理方式
全程网上办理或者网上受理之后大厅现场办理。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行政许可事项办理不收费。
十、结果送达
邮寄或者自取,具体送达方式由申请人自由选择确定。
十一、行政许可结果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