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灯
安装在运输易燃、易爆等危险货物车辆驾驶室顶部,夜间自发光,起警示作用,是国内同行业中**取得交通部交通工程监理检测中心核发的检测报告产品。
A型永磁体标志灯,用于1吨以下驾驶室为平顶的运输车辆
▲使用优质透明ABS工程塑料和优质发光粉合成。
▲磁吸底座,可直接固定在驾驶室顶部,无需其他零件加固。
▲适用于一吨以下车辆
B型(含BⅠ:440×140mm、BⅡ:500×160mm、BⅢ:560×180mm)顶檐支撑式标志灯,用于平顶驾驶室运输车辆
▲使用优质透明ABS工程塑料和优质发光粉合成。
▲B型标志灯独特的双拉攀设计,连接更牢固。可抵挡十级风力,国内**制造。
▲适用于平顶驾驶室车辆
C型(含CI、CII、CIII)金属托架式标志灯,用于斜顶(带导流罩)驾驶室运输车辆
▲使用优质透明ABS工程塑料和优质发光粉合成。
▲标志灯底座可进行3个角度的调整,即一灯多角度,只需依照驾驶室导流罩的角度进行调整,紧固即可,该产品同样可以达到抗风力10级以上。
▲适用于斜顶驾驶室(带导流罩)车辆
按照GB13392-2005国家标准要求,所有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都应配置标志灯和标志牌产品,标志灯安装于驾驶室顶部外表面中前部中间位置,以磁吸或顶檐支撑、金属托架方式安装固定;标志牌一般悬挂于车辆后厢板或罐体后面的几何中心部位附近,避开车辆放大号,对于低栏板车辆可视情况选择适当悬挂位置。
验证合格产品的方式:
1、由公安部授权的“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并出具检测报告,同时进行网络备案登记发布(查询网站:)
2、只有取得“产品批量生产合格证”的生产企业,才能生产、销售此产品,请用户认准两种资质证明:产品合格检测报告、产品批量生产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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