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经济产业园 返税避税 扶持政策 全国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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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宾州新兴总部经济产业园税收优惠政策

一、企业入园需知

为方便企业进入园区设立公司、顺利开展及拓展业务,现将总部经济产业园运营中心入园企业设立形式进行列举并简要分析:

企业入驻园区形式灵活可实际入驻亦可虚拟入驻,虚拟入驻指企业无需将经营地迁至园区,只需在园区内注册即可。

(一)工商行政管理:我园区负责代为办理工商注册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等行政事项,至证照齐全,我园区将全部证照原件及印章交还企业,发票专用章及IC卡留存园区以便园区为企业购买和开具发票时使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与工商行政有关事宜均由我园区代为协助办理;因企业行业及经营需办理的行政许可,在企业具备申请条件前提下,我园区代为办理;代理企业工商年检。

(二)财务管理:企业将其实际发生的合理合法的原始凭证传递至园区,由我园区为每个企业配备会计一名进行账务处理,编制及对外报出12个月的报表;企业将取得的需在当月认证的进项发票及各种票据传递至园区,由我园区负责认证及记账;企业在园区购置电脑、打印机各一台,园区为企业配备财务助理一名、开票员一名为企业抄税报税,企业需开出的销售发票,我园区在收到有企业经手人签字确认的《企业开票信息明细表》后,按企业要求开具发票。

二、园区税收优惠政策说明

1、增值税按照实缴税额的23.1%给予奖还;

2、营改增和营业税按照实缴税额的70%给予奖还;

3、增值税附征和营业税附征按照实缴税额的30%给予奖还;

4、印花税按照实缴税额的50%给予奖还;

(以上税种当月交纳,次月结算)

5、企业所得税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按照实缴税额的30%给予奖还。

(以上一点年度汇算清缴期后结算)

收税优惠收税优惠


三、哈尔滨宾州新兴总部经济产业园入园方案

(一)、概要

为方便企业入驻园区及入驻园区后方便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特制订本方案。企业可以选择本方案中的任意一种方案或者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与园区另行商定入园方案。

(二)、工业企业入园方案

方案一、工业企业以独立贸易公司形式入园方案

⑴  、工业企业在我园区内成立一家完全独立的贸易公司(完全独立是指:名称不同、投资人不同、法定代表人不同);

⑵  、工厂将发票开给园区内的贸易公司,再由贸易公司将发票开给工厂的各个客户;

⑶  、以园区内贸易公司的名义支出各种费用;

⑷  、工厂负责生产,园区内的贸易公司负责销售,与工厂有关的生产许可由工厂办理,与园区内贸易公司有关的经营许可由园区内贸易公司办理。

本方案的特点:独立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方案适用于成本费用可以转移到园区、供应商无法将进项发票开 到园区且客户对于发票开出方不做过多关注的企业。

方案二、工业企业在园区内以贸易分公司形式入园方案

⑴  、工厂在园区内成立一个分公司,合并缴纳所得税。在园区内实缴入库的增值税,按照23.1%给予企业奖励;

⑵  、所有进项发票都开给园区内的分公司,分公司负责给各个客户开出发票;

⑶  、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的名义支出费用均可。

本方案的特点:分公司成立**年不在园区内缴纳企业所得税,从第二年起在园区内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方案适用于成本费用无法转移到园区且客户对于发票开出方特别关注的企业。

本方案不足之处是园区内分公司缴纳的所得税较少,在总公司所在地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较多,导致从园区获得的所得税奖励较少。

方案三、工业企业在园区内以贸易总公司形式入园方案

⑴  、工厂在园区内成立一个总公司,工厂改为分公司,合并缴纳所得税,在园区内实缴入库的增值税,按照23.1%给予企业奖励;

⑵  、所有进项发票都开给园区内的总公司,总公司负责给各个客户开出发票;

⑶  、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的名义支出费用均可;

⑷  、总公司负责合并计算企业所得税,并制定所得税在各个分支机构的分摊方案上报税务部门。

⑸  、与工厂有关的生产许可由工厂办理,与园区内贸易公司有关的经营许可由园区内贸易公司办理

本方案适用于成本费用无法转移到园区且客户对于发票开出方特别关注的企业。

(三)、商贸企业入园方案  

方案一、商贸企业在园区内以分公司形式入园方案

⑴  、商贸企业在园区内成立一个分公司,合并缴纳所得税。在园区内实缴入库的增值税,按照23.1%给予企业奖励;

⑵  、以总公司的名义对外承揽业务;

⑶  、所有进项发票都开给园区内的分公司,分公司负责给各个客户开出发票;

⑷  、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的名义支出费用均可。

本方案的特点:分公司成立**年不在园区内缴纳企业所得税,从第二年起在园区内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方案适用于成本费用无法转移到园区且客户对于发票开出方特别关注的企业。

本方案不足之处是园区内分公司缴纳的所得税较少,在总公司所在地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较多,导致从园区获得的所得税奖励较少。

方案二、商贸企业在园区内以独立公司形式入园方案

⑴  、商贸企业在我园区内成立一家完全独立的贸易公司(完全独立是指:名称不同、投资人不同、法定代表人不同);

⑵  、商贸企业将进项发票开给园区内的贸易公司,再由贸易公司将发票开给工厂的各个客户;

⑶  、以园区内贸易公司的名义支出各种费用;

⑷  、与园区内贸易公司有关的经营许可由园区内贸易公司办理。

本方案的特点:独立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方案适用于成本费用可以转移到园区、供应商无法将进项发票开到园区且客户对于发票开出方不做过多关注的企业。

(四)、服务业企业入园方案

方案一、服务业企业在园区内以总公司形式入园方案

在园区成立总公司,在实际经营地成立分公司,全部进项发票开到总公司,总公司对外开出发票。(总公司结算,分公司实际操作业务。)实缴入库的增值税,按照70%给予企业奖励。

由于分公司必须以总公司名义开展经营活动,所以本办法便于企业开展招商活动。即分公司必须以总公司的名义订立合同。再以总公司名义开出发票,能够实现合同与发票一致。

方案二、服务业企业在园区内以分公司形式入园方案

在园区内成立分公司,将分公司作为结算中心,总公司作为实际业务操作地。实缴入库的增值税,按照70%给予企业奖励。

(五)、进出口贸易公司入园方案

方案一、原进出口公司不变,在园区内成立一家完全独立的贸易公司

⑴  、在园区内成立一家完全独立的贸易公司(完全独立是指:名称不同、投资人不同、法定代表人不同);

⑵  、园区内的贸易公司负责向原进出口公司开出发票;

⑶  、原进出口公司的进项发票开给园区内的贸易公司。

方案二、在园区成立一家贸易公司,利用园区代理公司出口退税

⑴  、在园区内成立一家完全独立的贸易公司;

⑵  、利用园区代理公司出口退税;

⑶  、贸易公司开出发票,并享受园区优惠政策;

⑷  、代理公司负责办理出口退税;

⑸  、符合条件的公司可以在园区内代理公司办理前置出口退税。

(六)、物流企业入园方案

方案一、交通物流企业在园区内以独立物流公司形式入园方案

⑴  、物流企业在我园区内成立一家完全独立的物流公司(完全独立是指:名称不同、投资人不同、法定代表人不同);

⑵  、将进项发票开给园区内的物流公司,再由园区内物流公司将发票开给客户;

⑶  、以园区内物流公司的名义支出各种费用;

⑷  、与园区内物流公司有关的经营许可由园区代为办理,所需资质需企业自行提供(办理陆路交通运输许可证要求企业自有一辆货车即可)

本方案的特点:独立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方案适用于成本费用可以转移到园区,且客户对于发票开出方不做过多关注的企业。

方案二、交通物流企业在园区内以分公司形式入园方案

在园区内成立分公司,将分公司作为结算中心,总公司作为实际业务操作地。实缴入库的增值税,按照70%给予企业奖励。

本方案特点:总分公司合并缴纳所得税。只能对外结算,不可对内结算,即不可总分公司之间开具发票。分公司必须以总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承揽业务。

本方案适用于成本费用无法转移到园区且客户对于发票开出方特别关注的企业。

方案三、交通物流企业在园区内以子公司形式入园方案

⑴  、物流企业在我园区内成立一家完全控股物流子公司;

⑵  、母公司必须是园区内物流公司的股东;

⑶  、将进项发票开给园区内的物流公司,再由园区内公司将发票开给客户;

⑷  、以园区内物流公司的名义支出各种费用;

⑸  、与园区内物流公司有关的经营许可由园区代为办理,所需资质需企业自行提供,办理陆路交通运输许可证要求企业自有一辆货车即可。

本方案特点:只能对外结算,不可对内结算,即不可母、子公司之间开具发票,但是子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

本方案适用于成本费用可以转移到园区,且客户对于发票开出方不做过多关注的企业。

四、哈尔滨宾州新兴总部经济产业园企业入驻注册费用及明细


一般纳税人注册费用及明细

 

小规模纳税人注册费用及明细

一般纳税人注册资本¥100万元起

 

注册费用不限

国税网上申报:¥980

 

国税网上申报:¥330

工商代办:¥500

 

工商代办:¥500

印章:¥200

 

印章:¥200

一般纳税人开票系统:¥407

 

开票电脑:¥2300 打印机:¥1200

开票电脑:¥2300 打印机:¥1200

 

地税:按实收资本万分之五收取(奖还50%

地税:按实收资本万分之五收取(奖还50%

 

(行业审批费用另行收取)

(行业审批费用另行收取)

 

 


 

 

五、哈尔滨宾州新兴总部经济产业园配套服务

对入住园区的企业,园区提供如下配套服务:

1、企业财务、税务、工商注册服务——对入驻园区的企业,园区统一提供财务、税务、工商注册服务,并且代理为企业办理各种专项许可证及其它由园区属地管理的行政许可。

2、提供供应链管理配套服务——对入驻园区企业,在符合园区要求的前提下提供供应链管理配套服务。

3、物流配套服务——对入驻园区企业,在符合园区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给予物流配套服务,并给予一定的物流款账期。

4、购销渠道拓展服务——帮助入驻园区企业提供各种业务渠道拓展,包括信息化推广和国内外展会代理服务。

5、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帮助入驻园区企业提供各种财务、人事及行政管理咨询服务。

6、金融配套服务——对入驻园区企业在符合园区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给予一定的资金配套服务及担保服务。


哈尔滨宾州新兴总部经济产业园欢迎全国各地企业的加入


管理中心地址:哈尔滨市宾县西城街

大连办事处:星海CEO公馆B42


招商部: 赵部长

刘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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