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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开展发明专利申请批量预审审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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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货地 江苏-苏州市

    各备案主体:

    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经知识产权局批准,成为发明专利申请批量预审审查试点单位。为发挥专利预审在高价值专利培育和布局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提高专利预审审查效率,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现开展发明专利申请批量预审审查工作。

   一、申请条件

  1、请求人应当符合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预审服务的基本条件,且在上一年度未被认定有非正常申请行为。

  2、请求批量预审审查服务的发明专利申请应是技术领域相近,或属于创新链或产业链上技术关联度高的系列专利申请。

  3、同一批次内的发明专利预审案件申请数量应不低于5件,且申请日跨度不超过一周;针对同一批次有多个申请人的情况,一申请人的预审案件申请数量不低于5件。

  4、优先支持半导体、互联网、人工智能、智能制造等卡脖子技术相关的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其中,半导体领域的批量预审请求可不受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预审服务领域IPC分类号限制。

   二、办理程序及要求

  1、请求人填写《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批量预审服务请求书》(附件1),加盖全体申请人公章,发送至电子邮箱ippc-gaoyw@scjg.suzhou.gov.cn,邮件主题为“批量预审+单位名称+案件数量”并与我中心联系。

2、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开展批量预审工作。

3、批量预审的发明专利申请全部预审完毕后,请求人应当将同一批次的预审合格发明专利申请在一周内向知识产权局正式提交。我中心在申请人正式提交发明专利申请后,在知识产权局审查系统中统一对同批次预审合格案件标注加快标记,相应案件进入预审加快通道。

三、注意事项

1、我中心视情况对提交批量预审请求的发明预审案件以电话讨论或会晤等方式开展技术交流,请积极配合。

2、请求人需对批量申请案件质量严格把关,择优提交高质量发明专利批量预审请求,对于认定案件质量不高的企业,当年不再接收该企业批量预审申请。

3、批量预审审查不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1: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批量预审服务请求书

供稿:预审业务部  编辑:综合管理部 审核:姚珅 陈琦  审签:高正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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